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期初制定的本学期教学管理常规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本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拟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4日期间进行。为了配合教育部审核评估,请各单位加大检查力度,覆盖教学的全部内容和范围,现将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以日常教学工作为主要内容,在全面检查教学规范、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重点要求以下内容:
1.教学规范的情况,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程、实践教学、学生平时作业布置与批阅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2.教师坐班答疑、校内自习辅导等工作实施情况;
3.组织听课,对新课程或有学生反映教学问题的课程组织听课,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按照审核评估工作要求,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和督导开展教学文件、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资料的核查工作;
5.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或进行教学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教学动态,听取师生对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拟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的二级教学单位,请于2017年11月8日前将本部门的期中质量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和各类座谈会时间安排表电子稿发至zgb@sspu.edu.cn,校教学督导组将视情况参加部分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的座谈会。
6.有针对性地抽取部分任课教师的教案,检查其备课情况;
7.根据各二级教学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其他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价工作。
二、教学质量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方式以二级教学单位的自查为主。各二级教学单位须成立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组,制定教学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过程中,既要寻找亮点,塑造典型案例,又要查找不足,分析改进的措施。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将在各二级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结束后,应召开本单位教师大会,向全体教师公布检查的结果、发现的亮点、存在的不足和改进的措施。
三、教学质量检查总结的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在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应做好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小结工作,主要包括:
1.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具体做法;
2.重点检查的项目及完成情况;
3.对典型案例的分析阐述;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提出的整改措施,以及对学生、教师反映意见的处理与答复情况。
各二级教学单位在2017年11月27日之前将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总结发至邮箱zgb@sspu.edu.cn。各二级教学单位要树立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的意识,教学检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检查记录、文本均须整理存档。
联系人:王冠玥 电话:50216240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