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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本科专业自主评估的有关通知
日期:2015-06-01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作者: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各学部(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本市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高〔201518号)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工作计划时间表(20152019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实施方案((20152019年)》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20156月启动2015年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5年共有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自动化、环境工程、工业工程、通信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物流管理、工业设计11个本科专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自主评估。

二、评估内容

自主评估主要考核专业的基本条件,包括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实践实验教学环节等诸方面,具体可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中对各专业的要求。重点考核被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质量标准的建立和专业建设的成效等方面,尤其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投入等方面的指标。

三、组织方式

各学部(学院)需在6月份启动本学部(学院)上述专业的自主评估工作,根据自主评估专业自评报告指南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开展专业基本教学状态数据的采集,并根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对相关支撑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

各学部(学院)在920日前向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专业自评报告、专业基本教学状态数据以及支撑材料清单。学校在各专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或者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组于9月下旬至10月中旬期间分批对上述专业进行自主评估工作,评估的程序包括:

1)专家组会议评审

专家组听取专业负责人作专业建设汇报,互动并交换意见。

2)专家组现场考察

实地考察:包括组织听课、考察实验条件、检查教学资料等。

深度访谈:专家组访谈有关学部(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和专业教师。

召开座谈会:专家组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

3)专家组反馈评估结果

专家组讨论和形成书面诊断意见,并向参评专业所在的学部(学院)反馈诊断意见。

各专业针对评估过程发现的问题以及专家组的诊断意见制定专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专业整改报告。

希望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以本科专业自主评估为契机,促进专业合理定位,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引导专业办出特色,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 专业基本教学状态数据采集要求

附件2 自评报告撰写指南

附件3 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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